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尘埃落定,阿里男员工王某文违法不犯罪,大家对这一结果怎么看「派出所长被杀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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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4-12-27 16:29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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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尘埃...

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1个问题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
尘埃落定,阿里男员工王某文违法不犯罪,大家对这一结果怎么看

称阿里男员王某文违法不犯罪并不妥当,检察院“不批准逮捕”,警方是“终止侦查”。根据刑诉法“终止侦查有两种情况,一种是无罪,另一种是有犯罪事实,但属轻微,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。这个案件中检察院与警方均未表述王某文无“犯罪事实”,因此,定性为“违法不犯罪”还缺乏依据。

这个结果体现了法律冰冷、没有温情的一面。也说明了网络环境下,社会道德对于社会底线坚守的无力。王某文做为一名差一点点就可以成为柳下恵的正常男性,在酒精与女色引诱之下做出了苟且之事,虽然在道德层面可以原谅,但违反了法律规定;而某女谎话连篇、网络吸引眼球却没有违反法律条文,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却至今未被遣责。在法律修改之前,奉劝所有正常男性,谨慎处理男女关系,更不要幻想艳遇,坚决不能进女性房间,如果必须进,须提前做好证据准备。如王者某文开第三方视频。

根据槐荫区检察院的公告:“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,不构成犯罪,不批准逮捕”,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,第一,检察院认定王某确实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。第二,对王某侦查获取的现有证据,还达不到刑事犯罪逮捕起诉的标准。

再看槐荫区公安分局短短五行字的公告,也是表达了两层意思:第一,公安分局虽然认为王某文的强制猥亵行为构成犯罪提请逮捕,但按照槐荫区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决定,终止对王某文的侦查。第二,公安分局对王某文的强制猥亵行为,依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。

综合分析,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对王某文存在强制猥亵行为观点一致,没有分歧。但对王某文的强制猥亵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达到逮捕起诉标准,意见分歧。从办案角度讲,关键还是证据是否扎实有效。笔者之前曾经写文分析过,此案嫌疑很大取证很难,因为案发地在室内肯定没有监控,受害人处于醉酒状态不省人事,王某文实施猥亵行为也没有旁人在场佐证,警察到达酒店房间时已经被服务员打扫过,加上嫌疑人本人肯定会否认犯罪,故而要取到严谨扎实无懈可击的证据可谓难之又难。从王某文临时网购避孕套到酒店前台的情况看,说他存在犯罪主观故意是不冤枉他的,认定他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也是侦查和检控机关的一致意见。

让人非常疑惑的是,在检察院和公安分局作出结论,两个男性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处罚的情况下,还有人站在违法和犯罪人员一方,高分贝指责受害女方,是他们无视法律,还是他们缺乏道德?亦或仅仅是为了无底线博眼球博流量?

一句涉嫌猥亵。到底猥亵了没?怎么猥亵的?这种模糊不清的说法非常不严肃。更像是某些部门在给自己找个台阶下,粉饰掩盖自己的错误,而不得不避重就轻的安了一个罪名。承认错误有那么难吗?没有掌握犯罪证据的前提下,人可以随便抓吗?

很遗憾的又一次看见犯罪无成本。原来反咬一口,诬告他人这么随便!需要付出代价吗?好像没有!社会资源,警力,原来可以随便浪费。把他人名声搞臭,社会死亡,丢了工作。原来就是搞了白搞!不搞白不搞。

搞了那么久,原来只是一场闹剧。不是说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吗?为什么总能看到它只是一把菜刀。当它被恶意的人拿在手里时,去肆意妄为伤害他人时,怎么用着就那么顺手,从来不会割着他自己。

到此,大家对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解答时否满意,希望派出所长洗白命案犯的1解答对大家有用,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。